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行业管理 >> 浏览文章

3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被查

时间:2012年04月13日 来源:襄阳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一季度,该局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99个品种。目前,99个违法药品广告已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其中3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销售。

  这3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为: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络丸(天通宁),其违法表现为超过广告审批范围,以专家、患者形象宣传,夸大药品疗效;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降压丸,其违法表现为未经审批发布药品广告,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等;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蒺藜丸(天光明目丸),其违法表现为超出广告审批范围,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夸大产品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保证。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违法药品广告,违法广告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