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户外广告 >> 浏览文章

公益广告应当做好“减法”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原标题:公益广告应当做好“减法” 严平)

  要把传播效果差劲、审美趣味过于一般的公益广告减下来,为上乘的作品腾地方,给城市文明增色。城市也好,乡村也好,不妨有意识地把公益广告活动过程,作为文化文明景观来培育:公益广告地标区、公益广告一条街、公益广告广场、公益广告公园、公益广告走廊、公益广告角……这些都可以有。

  前些天,我市的精神文明工作部门开了一个公益广告研讨会。我觉得,对公益广告的关注对城市有益,意义不小。

  如今,行路看电视上饭馆坐公交,视野所及,公益类宣传作品已非少数。现在要考虑的,不是做加法,而要把传播效果差劲、审美趣味过于一般的公益广告减下来。做好减法,可以为上乘的作品腾地方,给城市文明增色。

  人或许就是公益广告本身,其举止间隐藏不住的那些东西,“广告”效果反而很佳。有点见识的人一见便可知。换个角度说,时下很多公益广告劝勉“斑马线让行”“吃饭光盘”“小声说话”“控烟禁烟”等等,当未来某天这些劝都多余了,那么就文明到家了。

  在我看来,公益广告是一座城市(或一个地方)的表情,可见喜怒哀乐;也是一座城市的教养,指向内生的真善美,给予人一些遐想与期待,甚至蕴含盼望、憧憬、自信、自豪等情感;还应是城市、乡间的风景,构成可看可赏可体味的现代文化和人文道德愿景,或可一笑,或可一思,或可留下来放在微信朋友圈里。

  因为“公”字当头,这些广告就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传播和服务。于是,公益广告便是文明本身。

  最初出现的公益广告,大多在新闻媒体上。报纸从一个角到一大版,电视由几秒钟到几十秒,公益广告发布频率、面积、时长的快速增加,也就经历了几年工夫。至今我仍记得“爱我中华,修我长城”大型系列公益广告,在上世纪80年代的传播影响力。后来琳琅满目的公益广告,无一例外地承载着向好向善的使命,希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人与自己,更好地在一起。

  回看公益广告,就能回看到历史的忧乐,回看到我们自己的优劣。

  留意我们生活着的地方,报媒、广播、电视、网络以及街面、楼宇、公交等处,公益广告的覆盖数量已不在少数。但公益广告是不是非要这么多呢?譬如绿化地上插宣传牌等等,不该继续是今天的景象。我们需要的公益广告,是不仅能让人乐于注目,还能让人体味到打动、警示、激励、大气、开放……时代真的进步了,有了数量之后,那些寻求时代特征、与城市特色般配的创意、制作与传播,自然而然能引发人们的新认知。

  我首先想到了公益广告的地标性。公益广告可不可以有地标性作品的制作与传播?每当电视中说到深圳的昨天与今天,镜头里往往会出现“邓小平在深圳”的巨幅宣传画。它创作竖立于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当年,以后几经更新,但位置不变、大小不变、主题词不变。据报道,每年在这幅公益广告前留影的中外人士数量多达上百万;它显然成了鹏城的地标。绍兴当然也可以有。

  也想到了辨识度。精神之文明,难在知与行,关注的是知易行难、行胜于言。往阳明先生的《传习录》上深耕,寻找感觉,也许可获得体现辨识的理念、角度。知行合一了,文明人文明城市也就上境界了。巧用先贤的意,以喻现实的情,辨识度也许就在其中。

  还想到了景观化。城市也好,乡村也好,有意识地把公益广告活动过程,作为文化文明景观来培育,是否可以行?比方说,公益广告地标区、公益广告一条街、公益广告广场、公益广告公园、公益广告走廊、公益广告角……巧思而为,顺应环境,艺术呈现,或可设立几个试试。

  最后一个,想到的是数字型,即在林林总总的公益广告活动中,建起一个数据库,累积起不被丢失和容易事过即忘的好作品,在集聚之中追求提升、更新。以此为资源,持续地展示展播,给公益广告创作者以尊重,给受众以网络内外的美妙分享,或许都是比较基础的事。

  随想这些,也算是为“公益广告”所做的一点点广而告之。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公益广告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