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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司利益熏心发布“黑广告”

时间:2010年09月03日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为确保世博会顺利举行,上海市有关部门出台严令,停止户外广告审批,严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然而,一家没有资质的展览公司却连续发布“黑广告”。日前,杨浦区法院对这起户外广告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两家公司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解除,被告上海荣济展览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上海外经贸广告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场地租金”499980元。

    夸口称没问题

    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上海拆除了大量户外广告,严令停止户外广告审批。然而,在此期间,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门前的人行道上却时不时竖起形形色色的广告牌,有时多达好几百个。作为这一户外广告的销售商,上海外经贸广告有限公司的老总方仲(化名)颇为欣慰。原来,2007年夏,荣济展览有限公司找上门来,自称与有关部门合作,承诺只要支付场地租用费和广告制作安装费,由其负责报批,即可获得广告的独家销售权。看到项目潜力不错,方仲就同荣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期《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在首期一年的合作中,方仲爽快地全额支付了100万元场地租金,虽然没啥收益,却也慢慢培育了市场。签署第二期16个月《合同》时,上海户外广告政策收紧,荣济公司拍胸脯表示,已得到职能部门授意,自己发布权绝无问题。为此,方仲留了个心眼,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制约条款——如果合同中止,对方就要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违法广告被拆

    2009年一天深夜,方仲接到电话得知,公司委托荣济设立的600个广告牌被陆家嘴功能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连夜拆除,理由是发布非法广告!第二天,方仲急赴当地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反映的问题令人震惊:荣济公司非但这次广告没有获批,而且此前发布的所有广告,都没有履行任何合法手续。

    从同行处,方仲又获悉一个更为离谱的消息——荣济公司居然没有广告经营资质,而且根本没有权利获得新国际博览中心场地的使用。就这样,荣济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场地,忽悠给方仲销售,每年收取100万所谓的“场地租金”!协商无果,方仲即将荣济公司告上了法院。

    缺乏审批手续

    法庭上,荣济公司丝毫没有退缩。他们声称,虽然上海市政府为配合世博召开,进行户外广告整顿,但浦东新区景观署甚至以口头同意的形式同意他们设置户外广告。他们还特别举例说明,某日上午被城管监察大队拆除了户外广告,在罚了款后,下午即恢复了广告牌的设置。荣济甚至扬言,自己得到城管部门的授权,可以收取属于公共道路的“场地租用金”——而根据《上海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道路应通过市容环卫部门组织拍卖、招标方式获得,并且使用者要签订《公告阵地使用合同》,并缴纳公告阵地使用费,还要到工商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但据杨浦法院查明,荣济公司在户外广告发布时,从未取得工商、规划、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许可证,赖以发布的场地也缺乏审批手续,遂于日前作出判决:两家公司签订的《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解除,荣济公司返还原告在涉案合同中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编辑:8002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审批 展览公司 广告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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