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户外广告 >> 浏览文章

广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限高24米被炮轰

时间:2013年01月30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自1月15日以来,羊城晚报连续曝光了广州户外广告牌的违法乱象,并深入追问背后症结所在。为何像中水广场这样的违法包楼广告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为何全广州数以千计的户外广告,合法“持证上岗”的仅有77个?为何某些责令整改的户外广告牌,两年都可以纹丝不动?

  户外广告行业的资深人士指出,广州户外广告乱象的背后,既有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尽完善也是主要原因。如去年4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就被业界炮轰脱离实际。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户外广告协会会长陈少华无奈地表示:“如果全部按照《规范》来做,广州户外广告行业将难以为继。”

  调查:近半合法规划点位被遮挡

  没有商业活力的城市是不完整的,没有户外广告的现代都市是缺乏活力的。为了规范广州市户外广告具体的设置行为,明确今后户外广告设置方向,在《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广州市规划局制定了《规范》,并在去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对于新《规范》的积极意义,陈少华是肯定的,“《规范》确实完善了设计制作、灯光照明、维护保养、检测验收等规范流程,令户外广告设置更有章可循,提升了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指引行业有序开发、追求高品质、高科技的户外广告。”

  然而,《规范》中有很多技术性标准,却让这位从事户外广告数十年的老行尊摸不着头脑。首当其冲的,是墙体户外广告设置高度的规定不太合理。陈少华称,“《规范》规定,除非是专项规划确定的优化设置路段,其他路段离地24米以上的位置都做不了户外广告。但是,广州市是享誉全国的森林城市,市区道路绿树成荫,茂密的树木将离地24米的视线范围基本完全遮挡。这样打广告还有人看吗?”

  《规划》出台后,户外广告协会曾对政府公示的26条路段共208个规划点位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被树木遮挡的规划点位高达规划总量的45%!”陈少华无奈地表示:“如果全部按照《规范》来做,广州户外广告行业将难以为继。”

  恶果:差点位合法,好点位只好非法上马

  昨日,记者走访了位于环市中路301—303号的新弘商贸城,根据广州户外广告网的“设置规划”显示,该商贸城裙房墙身有一个规划点位,然而,记者发现这个点位确实被树给遮住了。

  去年,广州户外广告协会参照《规范》的规定进行了详细摸查,调查显示,“除了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自有广告位外,有市场价值且符合规划条件(即24米以下、没有树木遮挡、不能遮窗)的广告点位全市不足100个。若扣除业主不愿意出租及用地性质禁止等因素不能设置广告外,广州市区内估计可设广告点位不足50个!”

  陈少华还表示:“208个规划点位中,有一定商业价值的约占6%,价值较高的约占6%,即有户外广告市场价值的规划点位占12%,约25个。”这意味着,208个合法点位中,没有市场价值的却占了近九成。

  没有市场价值的点位纷纷拿到合法出生纸,很多有市场价值的点位却因24米高度限制未能进入规划设置。如此矛盾的结果,就是“不少好点位冒险非法上马”。陈少华表示:“规划对户外广告行业的打击是很大的,如果以后正规渠道做不了,市场又有需求的话,就会滋生违法广告。”

  建议:规划广告点位应适当放宽标准

  除了户外广告24米限高政策引起不满,《规划》的其它方面也被业内认为不尽合理。如遮挡窗户的一律不准设置、楼顶一律不准设置、玻璃幕墙一律不准设置、标志性建筑物一律不准设置等,都引来“一刀切”不切实际的质疑。

  就楼顶禁设户外广告,广州新广美霓虹灯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其实广告法不禁止楼顶广告,住建部2011年2月发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冠以国家标准J1069—2010号)》也不禁止楼顶广告,只提倡广告不超出建筑并采用缕空卸风面版。”他认为,“调整规划限制,对爱我广州、宣传广州、刺激市场经济大有益处,建议调整楼顶广告限制。”

  此外,陈少华认为《规范》有关“在建筑立面上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1/3”的规定也值得商榷。“户外广告有自身的规律,要考虑到创意需求,设计需要。国外很多经典的户外广告创意,都需要突破这个1/3的限制。”

  陈少华最后建议,今后在进行点位设置规划时,应视树木遮挡等实际情况,将广告牌设置高度放宽至适合设置的位置。此外,考虑户外广告在城市景观空间中的视觉要求,不要“一刀切”局限于1/3的设置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墙身广告的设置面积和比例。

  相关个案
  有些规定执行走样

  虽然《规划》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大部分还是值得肯定的。如《规划》规定,“在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业内人士指出,这个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交通安全,现在车越来越多,必须减少户外广告对司机的干扰。

  不过,这个规定执行起来却不太理想。在天河城北门,有一个LED屏幕宽18米,长10米左右,根据官方数据,总面积达到192.2平方米。广告播放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11:00,可视距离达500米。

  记者走访天河城附近,发现大型LED广告牌只有两处,一处是天河城北门,如上所述,十分显眼。记者在天河城记录十分钟,发现其播放广告多为图片,其中包括三星最新平板电脑、斯巴鲁汽车、中雨西凤酒、光大服务以及电信广告。不过,十分钟内,动态视频广告也出现了两次,其一为最近上映的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的宣传片,其二则是天河城自身的形象宣传片。第二处较大的LED广告位应是位于购书中心楼顶,呈长条形。该屏的点间距为PH25mm,屏宽66.87米,屏高9米,总面积为601平方米,是广州目前面积最大的户外LED显示屏之一。

  该处播放图片广告包括国窖1573和上海一汽大众等。但据市民反映,该处广告位播放视频内容比较多,知情人士秦先生透露说:“感觉购书中心这边经常放电影宣传片,孝女彩金之类的,我就看过几次,而天河城那块(LED)就还好,基本是图片广告。”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广州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