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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城管强拆自家办公楼顶违法广告

时间:2013年08月09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今年5月,68块广州市区内的违法户外广告,被列入今年第一批违法户外广告整治名单。其中一块被公布的违法广告牌,竟然位于城管执法中队楼顶!昨日,一众城管执法人员前往自家办公室楼顶,将这块广告牌强行拆除。

  城管楼顶竟有违法广告

  事情要从10年前说起。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新桥村段39号,为一栋3层楼高的建筑。10年前该建筑落成时,村里将该建筑物出租作为厂房。据当地一名老城管队员回忆,该建筑建成之初,就设有一组户外广告牌。

  3年前,这栋建筑物的属地,行政级别被升级为番禺区大龙街道,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行政规定,为该街道设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大龙中队”。由于该中队成立时急需寻找办公地点,恰好市莲路新桥村段39号建筑已空置。经城管和当地村协商,大龙中队租用该建筑作为办公场地。当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并未实施,故楼顶的户外广告,一开始也没引起太多的注意。直到2013年初,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始对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并锁定2013年新出现的违法户外广告为整治重点时,这组位于城管执法中队的户外广告牌,开始引起关注。

  据大龙城管中队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6日,这块位于城管执法中队自家楼顶的违法户外广告,被列为“42号”,进入广州“2013年第一批公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列表”。当时,市城管执法部门公告称,要求该违法广告设置者1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进入强拆程序。

  几经周折终于实施强拆

  15天过后,这块在城管中队楼顶的违法户外广告丝毫没有自拆迹象,大龙中队对这块广告牌进入强拆程序,继续向广告牌所属村经济组织发整改通知书。

  但在法定可以对政府整改通知进行复议的3个月内,当地村组织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也没有自拆。

  “自家楼顶的违法户外广告拆不掉,我们很头痛。”大龙中队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到照顾村民和村集体的感受,大龙中队一直没强行拆除,而是一直向所在村做工作。最终,村组织同意对户外广告进行整治,但表示不会自拆。于是,大龙中队请来施工队员,对户外广告实施强拆。

  昨日,记者在强拆现场看到,多名施工人员用电焊将设在楼顶的违法户外广告牌支架焊断,城管中队花了一天时间,将自家楼顶的违法户外广告牌拆除。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户外广告整治,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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