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决定拆除所有未经审批户外广告灯箱
时间:2015年05月06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5月1日晚上,兰溪市三江大厦观光电梯附近,一家美容店的广告灯箱漏电,导致在附近玩耍的13岁男孩雷磊触电身亡,此事引发了当地市民对户外广告的安全担忧。
昨天,兰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学庆说,安监部门正调查此事,查清事故原因,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接下来,要对市域范围内所有未经审批户外广告灯箱进行拆除,包括物业小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地;对于审批过的户外广告灯箱,也要进行安全整改,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全部加装漏电保护器。
灯箱业主:不知道灯箱有问题
昨天下午,事发现场,雷磊家人对于漏电广告灯箱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表示质疑。
雷磊父亲说:“这里是公共过道,来往行人很多,孩子经常在这里游戏,为什么灯箱装这么低,业主方考虑过漏电危险吗?”
广告灯箱业主——“香榭绿丹兰”负责人章进华说,对于雷磊的事,他表示很心痛,但是“在事故发生前,我并不知道灯箱内部电路结构设计存在安全缺陷。”他拿出一份2008年与物业签的协议,上面说,因为楼上没有户外广告位,物业方同意其在车库上方平台安装广告灯箱。
章进华说,今年2月,因为灯箱故障,他找过当地一家广告公司维修,当时对方并没说电路安装有安全隐患。
涉事灯箱要不要审批引争议
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盛晓飞表示,这个广告灯箱并没有经过城管部门审批,“按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内部土地产权所有范围内的灯箱,一般不需要审批。”
但当地有居民认为,“这个广告灯箱放在公共区域,应该经过严格审批,不能由物业和企业方自行决定。”
雷磊父亲说,“香榭绿丹兰”广告灯箱安装位置显然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事实证明这样的广告设施根本不符合安全要求,应该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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