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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不得出现早恋、婚外情、转世

时间:2016年03月04日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在近期举行的电视剧四大行业委员会的联合年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谈到电视剧的生产制作规范时,提到了由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共同制定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这个通则是2015年底出台的,详细规定了什么内容被提倡,什么内容不能拍摄,对于电视剧制作单位和创作者有“业务指南”的功用。

    该通则规定,电视剧制作机构应积极制作通则中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通则中禁止的内容。通则第五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电视剧中不能出现的具体内容,如“宣扬灵魂附体、轮回转世、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暴露侦查手段、侦破细节,可诱导罪犯掌握反侦查手段”、“表现离奇、怪诞的犯罪案件”等内容。

    而在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方面,通则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等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同性恋等。另外,“展示和宣扬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态”等内容也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如婚外恋、一夜情等。

    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编辑:8057

文章关键字: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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