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外广告终有“定位图谱” 少珠江两岸太寂寞?
时间:2011年01月15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广州户外广告终于有了“定位图谱”。1月13日,广州市召开“2011年度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第一次会议”(简称“规委会”),通过了《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但珠江两岸的广告应当多还是少?如何布点?则还待细化。
珠江两岸户外广告屈指可数,让负责户外广告管理的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坐不住:“珠江两岸很多建筑都是玻璃幕墙的,我们可以学习上海外滩的做法,晚上把广告投影在建筑物身上,白天则消失无形,完全不影响景观。我们建议从白天鹅到海印桥,设置7到8块这样的广告,广州塔以东再设置1-2块,作为珠江两岸的夜间亮点。”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则不赞同:“大多数城管委的意见我们都采纳了,现在已经是调整过的方案。”
规划局长王东最后表态,珠江前航道比较重要,不妨专题再议,珠江两岸也不能太冷清。
交通干道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规划将广州市分成四类地区,进行户外广告的控制。即一般设置路段、严控设置路段、严禁设置路段、特殊控制区。
重点商业街区鼓励设置户外广告;普通商业区适量设置户外广告;兼有商业功能的城市干道严格控制,不得在建筑物裙房以上的位置设置户外广告,不能设置强光、闪烁或移动广告。
交通性干道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及两侧设置任何户外广告,严格控制两侧一线建筑设置户外广告,即使设置,也不得使用强光、闪烁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即使是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假如和东风路、广园东路、黄埔大道、番禺大道、新滘路、工业大道、高快速路如华南干线、环城高速、机场高速等市区内的交通性干道相接,出于交通安全需要,也不能在面向后者的第一界面设置户外广告。
珠江前航道暂定15户外广告
规划将向珠江前航道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在现有13个户外广告的基础上,仅仅允许设置15个户外广告,其中保留8个旧的,增加7个新的,也就是说,旧的13个广告中,有5个要被砍掉。户外广告将主要集中在海印桥以西,海印桥以东实现“零广告”。
珠江航道的海印桥西端两侧各100米范围被划入“户外广告特殊控制区”,包括沿江西路、沿江中路、沿江东路、八旗二马路、滨江西路、滨江中路。在特殊控制区内,只允许在商业建筑、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应结合珠江光亮工程统一设计,并严格控制照明亮度,避免对珠江对岸的住宅区造成“光污染”。
规划认为,虽然如此严格要求珠江前航道,但从珠江上看去,两岸并不会“寂寞”。之所以将芳村白鹅潭、海珠洲头咀、海珠广场、港湾广场沿岸设置为户外广告的重点发展段,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建筑物大多老旧、风格不够鲜明,设置户外广告,将有助于强化地区风采。而海印桥-琶洲大桥的地区则已经有众多标志性建筑,不需要再加上户外广告“画蛇添足”。至于琶洲大桥以东地区,属于城市再发展区,近期暂时不做户外广告设置的考虑。
户外广告全部是“临时户口”
允许设户外广告的地段,就可以自由发挥?错。规划对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所有广告都是“临时户口”,禁止设置永久性的落地式户外广告。
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据悉,中山大道、黄埔大道由于被规划为远期的城市快速路,户外广告太多可能会影响司机开车的专注程度,因而被列入广告禁设区。
广告的外形要和周边环境协调。支架不得裸露。
广告不得妨碍建筑物和相邻建筑、公共设施的日常使用。如果将影响隔壁的采光、通风、交通等,即使在合规划地区也不得设置。不得对所在的建筑物造成破坏。不能紧邻中小学或医院设置“面对面”广告。
广告不得影响航空安全。在机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禁止使用霓虹灯、闪烁光和红色光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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