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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要做到“三统一”

时间: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邵阳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户外广告事关城市“脸面”。有关单位在交通要道、城市重点部位悬挂广告牌并不是坏事,好的广告牌,会对城市形象起到装点和美化的效果,但如果随意乱设户外广告,则会影响市容整洁,成为视觉污染,不但起不到广告的效果,反而降低了城市的品味。其实,户外广告从内容到形式设计都是一门学问,好的户外广告要做到“广而告之”与“形而美之”及“感而好之”相统一,不但要有好的视觉效果,同时还要为城市形象大幅增色,让人看了心情愉悦。如果市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都能做到广告内容文明健康、广告牌设置规范合理,视觉审美愉悦、我们的城市形象就会有较大的改观,城市文明形象也会大大改善。

  令人遗憾的是,我市的户外广告与这个“三统一”的要求相差甚远。那么我市的户外广告如何才能做到“广而告之”、“形而美之”、“感而好之”呢?笔者以为,这离不开广告发布单位、职能部门与市民三方面“统一”配合。首先广告发布单位要秉着对城市形象负责的态度进行广告设计,广告形式避免粗俗,以文明高雅的方式“广而告之”,才能让受众真正过目不忘;其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惩处私自搭设户外广告牌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不良户外广告的出现,使市区整体户外广告“形而美之”;同时市民也要积极主动参与户外广告牌的监督。户外广告牌是否整齐美观,影响到我们的心情与生活质量。因此对于“感而不好”的广告牌尤其是非法广告牌,我们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配合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户外广告牌整治,营造“感而好之”的户外广告环境。

  户外广告是城市的形象,背后也反映了我们这个城市市民的品位和追求,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城市广告牌进行整治,或许不只是改变这个城市的广告牌,甚至可能改变我们的精神状态。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广告牌,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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