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建设委员会全面整治城区户外广告
时间:2009年08月26日 来源:武威市建设委员会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景观形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经研究决定,对武威城区所有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沿街门店实行“一店一牌”,同一栋楼相邻牌匾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颜色尽量统一。所有门店限挂一个牌匾,玻璃门上限贴一条起警示作用的横带,其余说明性文字一律清除。确需在楼面(顶)上设置广告牌匾的,须经批准所提供的设计,并做到亮化后方可设置。
二、凡通过拍卖或批准等形式取得灯箱广告、大型户外广告、彩虹桥区位使用权,且使用权已经到期的单位(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对既未参加拍卖,又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自行设置的各类广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对通过拍卖或批准但使用权尚未到期的,限于8月31日前,由业主单位(个人)持审批手续到武威市市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三、对不按标准进行规范以及逾期不拆除和不备案的,将采取说服教育、批评警告、罚款、强行拆除等强制性措施进行整治。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编辑: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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