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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我是不做广告的工薪阶层

时间: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问四五十岁以上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于洋的。于洋出生于1930年,1945年参加革命,1947年演出电影《留下他,打老蒋》,并参演了新中国第一部电影——《桥》以及《英雄虎胆》、《青春之歌》、《暴风骤雨》、《大浪淘沙》等诸多备受好评的影片。1977年他转任导演,拍摄了《戴手铐的旅客》、《大海在呼唤》等影片,并导演《哪里是我的家》等电视剧……直到今天,他仍然在思考,仍在关注电影界,仍在关心年轻人。

    盛夏季节,笔者走进于老位于北京北太平庄北影宿舍的家,采访这位老人。年近80的于老脸色红润,一头浓密的银发,颇为和蔼可亲。

    “不要一门心思跟着钱走”

    “现在有些年轻演员接戏时首先看人民币,然后再看剧本,我认为这是不正常的。”日前,中国电影家协会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于洋如是说。说到痛心疾首之处,于老不禁泪下。然而,此言一出,也在老中青演员和评论家当中引发不同看法。

    于老为什么发出这样的感慨呢?他向笔者解释,这源于一个年轻演员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坦言自己接戏既不买名导演的账,也不看搭档与剧本是否优秀,只看剧组给自己出的“身价”,谁出的高,就接谁的戏。于老说:“我不认同这种做法。我并不反对演员挣钱,问题是这个钱怎么挣,想挣钱的话一定要把自己真正的业务搞好,要是放在我身上,如果社会给予的回报超出了自己的付出,这个钱到我手里头也不舒服。”

    对于现在一些演艺界人士做一个广告、唱一支歌、拍一部电影就有一两百万人民币可拿,于老觉得这不太合适。他加重语气反问道:“人活着为了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钱吗?”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不是人民币的俘虏。只追求钱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

    于老觉得,现在有些大腕级的明星,挣的钱确实很多,但他们已经远远地脱离了生活和人民了,这是错误的。“人不能忘本,如果没有国家就没有个人。不应该国家为个人服务,而是每个人都要为国家服务。”

    于老说,他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不愿把文艺工作者用“大腕”、“明星”来形容和定位,“我们那个年代不讲这个,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我做这个工作,你做那个工作,但是我们大家是一起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工作的,工作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提倡德艺双馨十分重要”

    某报刊载的一篇文章认为,片酬是衡量明星价值的行业标准,只谈艺术不谈钱并不能保证作品的品质,对于演员来说,德艺双馨是很难做到的。于老说,他看到这篇文章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笔者面前,他激动地敲了敲桌子,“这篇文章说德艺双馨很难做到,我们有很多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们已经走了,现在还在的老艺术家们,比如张瑞芳、于蓝、田华、王晓棠……他们难道不是德艺双馨吗?”

    老的文艺工作者很多都做到了德艺双馨,那么现在演艺圈的主力呢,他们做得如何?“现在我们也有好的演员,也有德艺双馨的演员。”于老笑着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八一厂的李幼斌,还有总政歌舞团的黄宏等,他们还都在深入生活,考虑一些非常严肃的问题。”于老觉得,电影演员、导演,都要多思考一点。接一部戏之前,认真考虑一下它的社会影响,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发考虑这些问题。

    如何在演员中提倡德艺双馨呢?于老说,虽然现在很多演员都没有什么单位,但是我们还有很多组织,比如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表演协会等,要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把电影工作者们团结到一起,继承先辈的优良传统。“在这些组织中要提倡一种什么样的气氛、作风、思想?我坚定不移地讲,就是要提倡德艺双馨。”

    “我是不做广告的工薪阶层”

    “20年前,有人让我做广告,当时给我出价120万人民币,我没做。后来陆陆续续也有别家找我做广告的,什么酒的、老年药物的都有,营养品的最多,我都没做。”于老并不反对别人做广告,但是他不做。为什么呢?“我这一辈子拍电影,塑造了很多英雄人物,这些形象是代表我们民族电影、民族文化的,不是属于我个人的,是很多电影工作者共同创造的。做商业广告有时候会影响这个形象。我不愿意通过一瓶酒、一盒烟或者一种药来玷污人民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于老说,他不是唯一坚持这个原则的,张瑞芳、于蓝、田华、王晓棠、王心刚等老艺术家也都如此。于老说,他们现在做一个广告,也可以得到一两百万人民币,甚至更多一些,但是他们没有做,因为他们觉得广告不仅仅是要对自己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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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于洋,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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